中國時報 2011.01.27 【A17版+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台灣昨天公布立院三讀通過的營業稅法修正案,財政部表示,估計將在半年後生效實施,屆時,菸捐將納入營業稅內,但在發票看不到菸捐。
財政部表示,這次修正的營業稅法共計20條,施行日期,授權由行政院定之。
現在消費者去買菸時,在統一發票上可以看到菸捐,1根菸的菸捐1元,1包菸如果20根就是20元。
未來菸捐要納入營業稅之中,經與菸商、超商業者討論,由於業者修改統一發票的電腦系統,至少要半年,財政部會充分尊重他們,故可能要等半年後才能實施。
這次修正重點的如下:
1、對農業用油、漁業用油轉讓、移作他用而不符營業稅法免稅規定者,應予補稅,並明定其納稅義務人,以維租稅公平。
2、界定保稅區、保稅區營業人及課稅區營業人的範圍,並明定自國外進入保稅區的保稅貨物,不包括在「進口貨物」的範圍之內。
3、為使各保稅區營業人享有同等租稅待遇,明定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的貨物或勞務,營業稅稅率為零;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或存入特定保稅區以供外銷的貨物,營業稅稅率也是零。
4、應稅貨物或勞務的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否則要處罰。
5、向國外購買再保險以外的金融業專屬本業勞務,營業稅稅率由5%降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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