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會計師寰宇觀點

與大眾分享關於美, 中, 台, 港之會計, 稅務及財務相關訊息.

Friday, January 21, 2011

反資本弱化 將訂安全港法則


2011-01-21 01:15 工商時報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反資本弱化條款的影響

 財政部已訂出反資本弱化的查核辦法草案,暫訂安全港法則,營業額在3,000萬元以下或資本額在4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排除在適用之外,但尚待農曆年後,與工業總會、商業總會等業者討論後,才能定案,並對外公布細節。

 「反資本弱化」是我國近年來建置「反避稅改革」制度的重大突破,所得稅法增訂第43條之2修正案,立法院上個會期三讀通過,今年起實施。財政部表示,查核草案暫訂負債與業主權益比為3比1,亦即負債占資產的比例在75%以內,才能列報利息費用,逾限部分會被剔除。

 「反資本弱化」原本是要防止國外法人利用高度財務槓桿做併購,結果卻連國內公司也被掃到,要一體適用,預料對財務結構不佳、負債多的公司造成衝擊。

 安永公司稅務部執行總監楊建華說,根據財政部96年委託台大經濟系做的研究報告,國內23萬多家企業中,負債與權益比超過3比1者占3.22%,亦即估計未來將有7,100家公司受影響。

 財政部表示,國內一般公司(排除金融業在外)的負債占資產比重普遍在75%以下,但一旦超過75%,通常情況都很嚴重。反資本弱化條款就是要把公司的資本結構導回正常水準,不會因負債比例太高而被鉅額利息拖垮本業,比較沒有倒帳風險。但為降低國稅局的查核成本,財政部暫定避風港法則,資本額在400萬元以下或年營業額在3,0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排除在適用外。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周黎芳則表示,原本今年兩岸ECFA生效實施之後,外國公司對來台併購公司非常有興趣,但財政部端出「反資本弱化」條款,將增加國際來台併購的資金成本,可能會讓部分外國金主猶豫,降低來台併購的意願與金額。主要為國內子公司支付利息給國外母公司時,要扣繳20%,但負債與權益比超過75%以上的部分,不能當費用減除,造成雙重不利。而且,這種財稅差異是永久性,造成有此種情形的上市公司每股盈餘下降,可能影響股價表現。

 財政部坦承,這確實會減少國際來台併購的意願,但以前沒有此制度時,像凱雷等外國私募基金來台的併購,雖然可以提高被併公司的經營能力,但凱雷幾乎全額向國內銀行借款,本身不用出錢,又目標只是短期經營,等股價一高就拋售股票,大撈一票就走人,大玩金錢遊戲。

 此外,安永關心,業主權益的計算是否有包括累積虧損或保留盈餘?財政部表示,業主權益只算股東以前投入的股本和資本公積,不會加計(或減除)保留盈餘(或虧損)。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