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大陸稅局單位對非居民透過八大避稅天堂投資大陸者, 將嚴格管理其相關稅收。2009年國稅函698號文發布, 針對非居民股權轉讓, 短短兩年間, 15件案經特別條整納稅後, 多徵得稅額人民幣3億8,000多萬。包括巴哈馬、英屬維京群島、阿根廷、澤西島、根西島、馬恩島、百慕達群島、開曼群島等八大避稅國家或地區,今年已主動與中國簽訂新的「資訊情報切換式通訊協定」,稅務專家建議, 台商應儘快進行投資組織架構的重組, 而與大陸簽有租稅協定享有減免稅優惠的香港、新加坡等地,被認為是比較好的地方。
閱讀原始新聞 --- 2011.12.07 中時電子報